消息酒駕吊銷駕照重考 須完成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近三年(106年至108年)A1類道路交通事故酒駕肇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因酒駕死亡及受傷人數逐年攀升(由145人上升至193人)。
為了更強化安全駕駛、交通法令認知以及酒駕防制之重要觀念,交通部修法自109年3月1日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條第5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曾依第三十五條規定吊銷駕駛執照,未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不得申請考領駕駛執照」辦理。希望能藉由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讓酒駕者能徹底改變酒駕的惡習。
苗栗監理站為配合該政策,訂於8/25及8/26辦理酒駕防制教育,課程項目包含道路交通法令、肇事預防處理及法律責任、酒駕生命教育、戒酒案例分享、酒精對人體健康之心理及醫學分析及拒酒教育。期望酒駕者除了能了解酒駕對社會大眾及自己的危害,也能學習尊重別人的生命,配合相關法令的宣導及講解,使酒駕者能從內心自省,降低酒駕肇事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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