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驗車|本所中壢監理站甄選職務代理人1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8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
一、工作地址: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
二、工作項目:
1.窗口櫃台電腦登記工作。
2.辦理機車考驗相關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及excel、powerpoint)尤佳。
(四)須具備有效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四、報名方式及代理職缺
(一)報名方式:請檢附1.甄選報名表及切結書(如附件)及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有效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影本,上開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裝訂。
(二)請於111年8月25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郵寄至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陳先生收(32085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聯絡電話:03-4253990分機507),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證件影本經審查後,不予退還;書面審查不合格者,亦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職缺為代理技佐,月支新臺幣32,425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基金自付部分)。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本所中壢監理站03-4253990分機507陳先生。
(四)符合應徵條件者採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採最高分錄取,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五)僱用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六)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另擇優列儲備人員列入中壢監理站候用名冊(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再依候用名冊總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月支薪俸視所代理職缺支給,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承辦單位:中壢監理站第五股
聯絡人:陳科員
連絡電話:(03)4253990分機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