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驗車|公告本所111年第2次約僱人員甄試第1試試場規則及序號
一、本所111年第2次約僱人員甄試第1試試場規則及序號如附件1、2,請應考人自行下載參閱。
二、考試日期為111年11月2日(星期三),請於上午8時50分前至本所所本部2樓道安講習教室預備第1節筆試。
三、相關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正本,未攜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為保障考生與到本所洽公民眾之健康,進入本所大樓人員皆需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無發燒症狀者方能進入,另請先列印並填寫「應試者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3)於考試當日入場時提交。
(三) 應考人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於限制不得外出期間均不得到場應試,且嚴禁進入試區:
1.確診且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或指定處所隔離(含居家照護)。
2.為指揮中心發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居家(或集中)隔離」、「居家(或集中)檢疫」、「自主防疫(3+4之【4】及0+7之【7】)2日內快篩陽性」。
(四)「自主健康管理」及「自主防疫2日內快篩為陰性」得外出者,可參加甄試(請務必於考試前1日中午前告知本所),另安排於備用試場應試。
(五)依衛生主管機關規定受防疫管制的應考人,應主動提前通知本所。甄試當天須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請誠實填列。請應考人確實遵守防疫規定,如有違反之情事,除依試場規則之規定予以扣考、扣分或不予計分外,並以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依法告發。
承辦單位:人事室
聯絡人:郭小姐
聯絡電話:(03)5892051分機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