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路口停讓你我他 交通安全一起來
中壢監理站與國道第一公路警察大隊,4月1日於中壢服務區,結合聯合稽查任務辦理路口停讓宣導活動,推廣各式車輛於接近路口時需進行路口停讓,並且宣導以「指差確認」等路口轉彎動作,增進路口安全性,促使駕駛人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
為提升交通安全,自今年(112年)3/31起,提高對於車輛未禮讓行人的罰責,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此外,這次也針對非號誌化路口安全部分一併修正,若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皆從現行處罰6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另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則由現行處罰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
中壢監理站表示,路口停讓對於營造交通安全相當重要,希望此次藉由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強化駕駛人路口停讓交通安全信念,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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