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驗車|苗栗監理站自即日起至5月19日止甄選約僱職務代理人-四等2名
公告事項:
一、資格條件:
(一)學歷: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 Point)。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者。
二、報名及僱用:
(一)有意應徵者請備妥 1.甄選報名表及切結書(可逕於網站下載)。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上開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裝訂,並請於112年5月19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至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陳小姐收(360201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福麗98號,聯絡電話:037-331806分機509),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四等」,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證件影本經審查後,不予退還;書面審查不合格者,亦不另行通知。
(二) 本次甄選列正取2名,月支新臺幣3萬2,425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基金自付部分。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苗栗監理站陳小姐。
(三) 正取人員僱用期間分別為:1.通知到任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2.通知到任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另擇優儲備列入苗栗監理站候用名冊,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缺時,再依候用名冊總成績高低順序遞補,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站亦得予從缺。
承辦單位:苗栗監理站
聯絡人:第五股 黃廉雁股長
聯絡電話:(037)331806分機50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