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監理資訊科甄選職務代理人1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
本所監理資訊科甄選職務代理人1名:
一.工作地址:
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所本部(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三段58號)
二.工作項目:
1.辦理公路監理資訊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資格條件:
1.學歷(具下列條件之一者):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者。
3.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 Point)。
4.具資訊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報名方式及代理職缺:
(一)報名方式:
請檢附1.甄選報名表暨切結書,請上本所網站(https://hmv.thb.gov.tw)最新消息下載及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替代役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影本(男性) ,上開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裝訂。
(三)本次職缺為代理技佐,月支新臺幣3萬3,750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基金自付部分)。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所本部03-5892051分機705陳先生。
(四) 符合應徵條件者採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採最高分錄取,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五)僱用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六)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另擇優儲備2名列入本所候用名冊(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再依候用名冊總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或等別相同之職缺為限,月支薪俸視所代理職缺支給),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承辦單位:人事室
聯絡人:承辦人 賴小姐
連絡電話:(03)589205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