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115年度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7月份已開徵!
立法院已於114年12月2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為「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該費用之徵收目的係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使用,為使名稱與用途能夠更為一致,進一步達成使用者付費原則,並確保相關費用能夠專款專用,以達到道路永續發展、提升整體道路品質與交通安全,故加以更名,惟針對該等費用之每年開徵期程、繳費方式及繳納金額均維持不變。
苗栗監理站表示115年度「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繳費單已經以新名稱顯示,呼籲收到繳費單之車主莫驚慌,請安心儘速繳納,繳納期限至115年7月31日止,未繳納者依法將處新臺幣3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鍰,提醒車主注意自身權益,以免受罰,造成荷包失血。
苗栗監理站提醒車主收到繳納通知書可至金融機構、郵局、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繳納外,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或使用一卡通MONEY、悠遊付、橘子支付、嗶嗶繳、街口支付及樂購蝦皮、台北富邦銀行、元大銀行、永豐銀行等APP,或電話語音代繳系統412-1366(電話號碼6碼地區41-1366)服務代碼169#繳納,若是以信用卡繳納,請先洽詢各發卡行庫相關手續費金額,又若車主因事務繁忙或經常出差不在住居所者,則建議車主可以申辦「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繳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服務,於完成約定轉帳申辦後,系統將於徵收期最後一日始自該約定扣款帳戶內進行自動扣繳,免出門即可輕鬆繳納。苗栗監理站為推廣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申辦約定轉帳,車主親至監理站辦理即送精美小禮,歡迎踴躍參與。
苗栗監理站站長周景朗表示,民眾若是未收到繳納通知或是通知單內有不需要繳納之車輛,可多利用線上繳費服務或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或向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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