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告甄選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107-05-21)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資格條件:
(一) 必須符合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三) 能配合業務需求假日輪值出勤者。
二、報名及僱用:
(一) 有意應徵者請於107年5月21日前填妥約僱職務代理人儲備甄選報名表(可逕於網站下載或向本站人事人員索取)、最高學歷證書,掛號郵寄本站第五股(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資料審核後,符合應徵條件者採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採最高分錄取,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二) 僱用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至107年高等考試三級錄取分發為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三) 連絡電話(03)4253990分機507黃小姐。
三、面試進行方式:自我介紹2分鐘,答題3分鐘,共計5分鐘。
承辦單位:中壢監理站第五股
聯絡人:袁明賢股長
連絡電話:(03)4253990轉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