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汽燃費按時繳納抽大獎( 107-07-03)
新聞日期: 107 年 7月 1日
業務類別:監理業務
發稿人:站長 陳富發
聯絡人及電話:陳育生股長 037-331806轉分機101
新 聞 提 要
7月開徵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汽燃費按時繳納還可參加抽獎!
新 聞 內 容
107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為方便車主繳納,除公司法人及行號所有車輛外,個人名下的所有汽機車將會以總歸戶方式列於同一張繳納通知書上寄發,車主收到繳納通知後可至金融機構、郵局、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外,也可透過電話語音轉帳(412-6666或412-1111)和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線上繳費,「e-Bill全國繳納網」之網路ATM,以活期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或利用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進行繳費,還可申請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繳納,以上繳納方式都不需再負擔手續費,但以信用卡方式繳納者,依發卡銀行約定之手續費規定辦理。另今年新增汽燃費電子繳款單,申請完成後,明年將會以電子郵件寄發汽燃費通知書。
各位鄉親如果未收到繳納通知或是通知單內有不需要繳納之車輛,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或向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此外,為賡續宣導機車汽燃費徵收制度自102年起改與自用車一致於每年7月一次徵收之變革,並鼓勵民眾按時繳納,公路總局特舉辦『107年繳納汽機車燃料費暨申辦電子繳款單』,抽獎活動,活動期間自107年6月25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汽機車所有人只要在107年7月31日前辦妥「委託轉帳代繳汽燃費」或「汽燃費電子繳款單」申請完成且於活動期間完成繳費,即可自動參加抽獎,活動辦法,詳情請參閱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另外也提醒車主,如果有不使用的車輛,應儘速辦理報廢,以避免稅費持續計徵,增加負擔,若機車繳納通知單上備註欄註記可切結報廢者,可免繳汽燃費辦理報廢登記,請儘速洽監理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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