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辦理「公路總局暨本所109年約僱人員公開甄試」,報名期間自109年3月4日起至3月10日止。
本所辦理「交通部公路總局暨新竹區監理所109年約僱人員公開甄試」,報名期間自109年3月4日起至109年3月10日止。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先詳閱簡章內容,應考人僅可擇一甄試類別報考,請於109年3月10日前一律採郵寄掛號或各便利商店門市寄件(以郵戳或寄件日期為憑),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影本請寄「30599新竹縣新埔鎮文德路三段58號,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人事室」收【郵寄信封請註明:109年約僱人員甄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請注意報名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二、需用人員名額:
交通部公路總局業務類(正取2名)
新竹區監理所業務類(正取1名)
新竹區監理所技術類(正取1名)
本甄試各甄試類別正取人員依總成績高低名次順序進用,另依各甄試類別總成績擇優錄取儲備人員,遇有新增職缺依成績順序遞補,並視各職缺地點(公路總局:臺北市)、(新竹區監理所: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由用人機關自行指派至轄區內單位工作,候用期限至榜示後一年為止。
三、工作項目:
業務類: 辦理公路監理相關業務、運輸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技術類: 辦理公路監理相關業務、車輛檢驗、駕駛人考驗工作。
四、工作地點:
交通部公路總局業務類:公路總局(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新竹區監理所業務類:本所苗栗監理站(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福麗路98號)
新竹區監理所技術類:本所桃園監理站(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416號)
五、僱用及待遇:
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僱用,一年一僱,月酬標準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以約僱人員四等250薪點支給,月支薪額為新臺幣31,175元,享有全民健保、勞保及提撥勞退基金,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六、應考資格及報名方式等其他甄選相關規定,請至下方下載簡章等報名表件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