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監理站甄選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公告事項:
一、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及excel、powerpoint)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者。
二、報名及僱用:
(一) 有意應徵者請於109年5月11日(星期一)前填妥約僱職務代理人儲備甄選報名表(可逕於網站下載或向本站人事人員索取)、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掛號郵寄本站第五股(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41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資料審核後,符合應徵條件者採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採最高分錄取,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二) 僱用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人員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三、面試進行方式:自我介紹2分鐘,答題13分鐘,共計15分鐘。
承辦單位:桃園監理站第五股
聯絡人:股長黃雅貞
連絡電話:(03)3664222轉501、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