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線上輕鬆繳 汽燃費繳納期限延至8月31日!
110年度自用汽機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間由原110年7月1日至7月31日,延長至8月31日止。
車主於8月31日前仍可持寄發之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外,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繳費或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或向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為推動環保e化愛地球,民眾還可透過申請汽燃費電子繳款單方式繳納,以電子郵件及簡訊寄發汽燃費通知書或辦理金融帳戶約定轉帳扣款,避免遺忘而漏繳,輕鬆又方便。
承辦單位:苗栗監理站第一股
聯絡人:股長 游隆傑
聯絡電話:037-331806 分機101
